件事情由不得他不相信,对心理学有所涉猎的他清楚地知道我没有撒谎。那个叫迪克斯的年轻人倒是表现地很淡定。
“你早就知道?”我狐疑地看着他,这反应也太平淡了些。
“只是猜到了,不是那么确定。”然后迪克斯就放下戒备,向我们缓缓道来。
原来他是旁边那个镇上的居民,一个突如其来的任务打破了他们一家四口原本平静的生活。他的哥哥一直梦想着能够保家卫国,这在国是很难得的,但是一直没有通过审核,不是这有点问题就是那有点问题,哥哥几乎要放弃了。
直到半年前,政府发布了一则征兵公告,征兵数量远高于以往任何时期,相应的条件也就放宽了很多。这次哥哥如愿以偿的成为了国的士兵。
“我以为我们家中并不会因为哥哥成为了军人而发生什么变化,后面的事情是所有人始料未及的。”迪克斯好像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,脸色难看。
迪克斯的哥哥能够得偿所愿原本应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,但是一次特殊的任务让迪克斯感觉到了不对劲。还是一个新兵的哥哥竟然就要被派到其他国家执行任务,虽然又老兵带着,但这还是不合乎常理的。
迪克斯曾劝过哥哥,但是成为一个军人已经成了哥哥心病,现在终于得偿所愿,哥哥只想将任务完成,完全不考虑这个任务合理不合理。
果然,哥哥走的那天晚上,市中心就爆发了一种不知名的病毒,感染的人完全丧失了神志,见人就咬,一传十十传百,病毒以极快的速度散播开来。
“太突然了,就是毫无征兆的身边的人就变成了怪物。”说道这里,迪克斯痛苦地捂住脸,哽咽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从手掌下传出来,“我的父母为了救我,被怪物啃得面目全非,最终也齐齐变成了怪物。”
这些记忆给迪克斯带来了极大的痛苦,他还没从突然出的怪物身上回过神来,就永远地失去了父母。他不知道世界怎么就突然变成了这样,他想过一死了之,但是自己的这条命是父母拼死救下的,他不敢去死。
残酷的环境逼着他快速成长,他想尽一切办法,只为活着。诺兰先生捡到他时,他独自对付了十几只丧尸,只为便利店里那几包泡面。
当诺兰赶到时,他已经脱力,眼看着最后一只丧尸就要咬上他的血肉,诺兰开枪打死了丧尸,救下了他。
国并不管制枪支,有枪的人并不在少数,但是这并不意味这他们的自保能力就一定强。寥寥几颗子弹会让手里的枪变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,面对数量庞大的丧尸,几十个子弹根本不够看,震耳欲聋的枪声还会吸引来附近的更多丧尸,死的更快。
所以很多人就是情急之下贸然开枪,从而被丧尸包围,变成了其中的一员。
“你的意思是你的哥哥就在那些被派出去的小队里?”如果是这样的话,那迪克斯的哥哥说不定还活着。
“我不知道,任务是绝对机密,哥哥什么也没说,这半年来也杳无音讯。”迪克斯痛苦地抱住了头,他不愿意相信哥哥真的去做了那种事。
我没有勉强,我们现在要弄清楚的不是他的哥哥做了什么,而是他的哥哥是为谁服务,“你的哥哥是隶属于哪一个部门?归政府管吗?”
迪克斯摇了摇头,“这个我倒是听哥哥提过,他们名义上归属于国防部下面,但其实,格雷斯也就是总统才是真正说了算的人,置于其中,国会又扮演克什么角色我就不清楚了。”他将自己知道事情都说了出来,我们之前也对国的行政体制有一定的了解,看来这一切都和国总统脱不了干系。
格雷斯这个人在国也算传奇人物,出生于米尔倭几市,国最出名的贫民窟,治安混乱,街头街尾充斥着难闻的污秽气息,麻木、享乐、不思进取是这个城市里的人共同的特征。
在如此恶劣环境下出生的格雷斯就像金子落入了泥泞的沼泽,光芒被一瞬间掩埋。但是是金子总会发光,当格雷斯七岁的时候,他的超高智商开始崭露头脚,人们震惊于不堪入目的贫民窟竟然出了一位天才。
但是贫民窟的人想要出头岂是那么容易,但格雷斯就是凭借着他的努力,年纪轻轻就具备了很高的声望,甚至在上一届总统选举中一举夺魁,年仅29,是国历史上最年轻的总统。
当时看到这个报道的时候,还感叹人比人气死人,那这件事可能是他做的吗?
我们就这样留了下来,诺兰先生的家中有一个硕大的酒窖,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会在酒窖里待着,一定程度上能够隔绝掉丧尸的嗅闻,这也是为什么这里一直没有被丧尸攻击的原因。
诺兰家里的食物并不多了,他们本来就打算明天出去寻找物资,虽然每次出门能找到的食物少得可怜,但是总比没有好。
虽然我们也带来了一些物资,但是食物是消耗品,也不知道要在这里待多久,能多备点物资最好。
简单在地上铺了层纸板,我们就在上面和衣而睡,虽然情况比较紧急,但是夜晚并不是一个出去的好时机。
国偏北,十